只是商品不是货币
中国央行于2013年12月5日下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央行在这一通知中称比特币不是货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通知一出,比特币在中国的交易平台上旋即暴跌,三周时间已跌去60%。这才是比特币被中国央行限制的开始。2014年,中国央行于3月中旬向又央行各分支机构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要求各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4月15日前关闭15家境内比特币平台的交易账户。这表明,在中国金融机构为比特币网站平台的交易账户开户不合法,除非现金交易,比特币的投资者无法在中国境内为交易进行银行转帐、第三方支付。
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这则通知中,明确了比特币不是货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那么有此可以看出,既然是虚拟商品,那么比特币是不受国家和法律保护的一种虚拟财产。并且通知中,还规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
《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扩展资料: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
我国没有说过虚拟货币违法,也没有提倡过,只是限制虚拟货币的交易,未来不排除支持交易的试点地区。刀可以做菜,也可以伤害人,不能因为其能伤人,就一刀切。只是我国的大众普遍对区块链认知度不够,如果国家不限制的话,会有更多的人被割韭菜,国家是为了大家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支持国家先一刀切限制住,然后通过政府介入,慢慢开放。应该说,我国为了保护广大韭菜的利益,只能先限制了,毕竟,韭菜们在股市里面都能赔这么多,玩加密货币分分钟被割肉。
虚拟货币的典型代表有:Q币、盛大币、各论坛积分 各种游戏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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