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案之后,由车主选择在哪里维修,如果是社会修理厂,那保险公司的查勘员应当根据社会修理厂的价格定损,如果是在4S店,那同样,应该按照4S店的价格定损.保险公司是没有权利要求车主在某个指定的修理厂修车.
2.比如,你的车损总损失是2万元.交警现在划分你主次责.按照惯例,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主次责,应当按照7:3承担赔偿责任.但,要先扣除交强险部分.也就是说,对方出租车的交强险,先赔给你2000元.剩下18000元,你们双方按照7:3承担.
3.你承担的18000的70%,由你的车损险赔付,而对方承担的18000的30%,由对方车的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这就是正确处理.至于你所说的,高于保险理赔费用,只能说,查勘人员是按照社会修理厂给你定损的,这样是不合规不合法的,可以叫保险公司来重新定损,毕竟你提供的是正规4S店的修车发票,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可以***取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投诉.先保险公司层面投诉,如果还不行,就保监局层面投诉.一定会有人给你处理的.当然前提是,你有买车损险,不然以上举例的18000元的70%也没人给你出. PS:如果你这么说的话,那就不行了,因为你根本无法举证,所谓的"漏定损",确实是因为当时定损定掉了,也就是说,别人可以合理的怀疑,所谓的"漏定损"是你后来自己造成的.SO,谁也不会赔了.除非另外一种办法,就是另外报案,说车子行驶中撞障碍物,别的地方有损:也就是你的漏定损地方.然后再来定损修车理赔.好处:有人给你出修车钱,坏处:你下一年的保险费肯定上涨.
举个例子,你买车的时候是13万,落地15万。开了2年后,再次续保时,保险公司承保10万。
这时你出了个单方的大事故,修理厂报价6万,这时候在保险公司看来,你的车就没有维修价值了,这个时候最高只会赔10万给你。同时,得付一定的维修拆解金给修理厂。
这时,你对这辆车很有感情,还是喜欢这台车,修理厂也希望维修你这台车。把报价降到5万5,三方达成一致,车子也修好了。
责任书交警都定了的话那对方是全责 不过2400的定损额应该不是对方的保险公司的现场勘查员给出的吧?高速上他们不可能到现场看的 几本上是看交警的处理责任认定书的 如果是对方全责的话你可以再提出要求对方理赔 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可以跟自己车辆投保的公司联系 只要是对方全责 你的修理费用即使是现在对方不全负责那你的这边保险公司也会赔偿的。
时候最多你拿着正规的修理费用***到自己这边的保险公司去要求理赔 带上交警开出的事故全责认定书 接下来的事就交给你这边的保险公司去跟对方的保险公司沟通去吧 因为财产保险公司条例中有一条代位求偿法的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修车价格高于售价怎么赔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修车价格高于售价怎么赔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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