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交通事故的责任已经划分明确,双方当事人是没有争议的。双方争议的焦点是选择交通事故车辆的修理地点。存在的疑虑是选择的修理地点可能报价高于市场价。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来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梳理。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很多当事人因为修理场地的选择而发生争议。在这里大家应该明确一个观点。作为车辆在什么地方修理?作为车辆的车主是有最终选择权的。其他各方只是有建议权。比如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的办案民警可以建议车辆在什么地方去修理。保险公司也可以建议车主到什么地方去修理。作为事故的车主来说,最终有自己的选择权。
通过当事人的叙述我方不同意。我认为这句话代表了意思是我方的保险公司和我自己都不同意。从中应该知道,在交通事故的车损赔偿当中,保险公司是有自己的标准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理赔的保险公司会对车辆的损失进行初步的鉴定。如果车辆的损失超过了保险的理赔范围,会给当事人通知的。
在这起案件当中,我能感觉到车损已经超过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在案件当中,除了保险公司要对车损进行赔偿之外,当事人也要对剩余的部分进行赔偿。
如果没买保险的话,修车费用就要自己承担,对方***到***的话,应诉就可以了,***会请鉴定部门核定损失,鉴定部门核定多少就赔偿多少就可以了。如果有保险并且全赔的话就更简单了,不管车主在哪里修车,都要先核定损失的,因为是保险公司赔,所以保险公司的定损员是不会答应修理厂的乱报价,如果保险公司和对方协商不成,***会要求对方连同保险公司一起***,这样的话保险公司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陪你应诉的,更不用担心了,***判赔多少保险公司会全部赔偿的,
所以,根本不用担心,相信法律会公平公正的判决。
只有交强险的话保险公司只赔偿2000元损失,超过2000元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但是这种情况最好找一个懂修理的人看看他换的东西值多少钱,有的东西可能能修但是对方要求换,这种情况在4S店是最多发生的。还有他换的配件你可以去自己买,自己买药便宜很多。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全责修车价格高于车辆价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全责修车价格高于车辆价值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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