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涉及到枪支***被抓入狱,那时候我店里卖得还挺全面的,也就是说除了枪管和套件枪身不卖以外,其他的东西都卖。我有双缸打气机给别人打气,客户从网上买回枪管和套件以后,我免费给他们安装。***坏了也是我免费给维修,***也是免费给校准。
那时候的我只是个枪迷爱好者,只要是技术上的问题,我都是免费帮忙。并且开店每天只开半天,上午开店,下午打猎。那时候我想着某宝某东都有这些东西卖,所以我就没想到这个会违反法律。直到有一天我被抓。
被抓后我在看守所呆了近10个月才判,这10个月我看了几本法律书,尤其关于***得法律我还是比较懂的。
***在我们国家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不管你是制造买卖还是私藏都是违反法律的。
私藏***1支或***1000发被逮到会处于3-15天的拘留或者500以下的罚款。根据当地来判罚。比如我们当地以前抓住玩***的就没收***,罚款200-500。现在最严厉时刻抓到不罚款但是要拘留5-10天。私藏***2支以上可是要判刑的。
制造和买卖***可就严重得多了,***2支或者500发***就够判3-7年了。私藏***最严重的是3-7年。而制造买卖最严重的是***。
所以奉劝各位,有些爱好放在心里就好,了解了解就好,千万别以身试法,因为制造和买卖***判得非常重,别到时候妻离子散,更毁了自己一生。
国家对非法持有***(包含***)的规定有以下几款规定:
一,我国于199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了《***管理法》也就是所谓的禁枪令,规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否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国最高人民***于2010年1月1日实行的《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页里面是这样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二支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罪定罪处罚。
三,依据国家《***管理法》实施的规定要求和最高人民***2010年1月1日实行的《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页的实行规定,个人或者单位持有***,已经涉嫌犯有非法持有、私藏***罪了。
因此,综上所述,持有***是犯法犯罪的。
不就是个***吗?60年代70年代也就是中国年轻人的玩具,也是中国年轻人血性的标志,能玩好***的人,去部队当兵的一般都是神***,那可是英雄,那时的年轻人各个都是可以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那时的中国人是特别有尊严有骨气的!那时科学家,劳动模范,老师、医生才是人民心目中的榜样!有杆***更是血性的标志!那时的中国没有汉奸卖国贼傀儡软骨头!人民至上!人民是平等的!没有中国人移民去外国的!更没有叛国者!
前几年我在当地微信上看到一个卖***的,由于好奇买了一个,还不会组装,再找他们问怎么组装,微信没了。一直到刑警队给我打电话问买***没有,我说有,让送到刑警队。到了地方东西交上去,他们看一堆零散的***零件,问我没组装起来吗。我说我不会组装,是好奇买的,以为是一支,邮寄过来就这样。放了很久了,有的零件生锈锈的打不开。审问完告诉我说以后可不能再这些东西,也没啥意思,可别在买了,我写了保证书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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